第15章(2 / 2)
“别酸了,走吧,马儿在山里久了会不舒服,我承了你的运气,如果命大,熬到再见的那一天,便是人间好时节。”
天上海东青盘旋,霍朗之说:“我给你的哨子一直带着,有事就让海东青传信给我,这是我自己养的鸟,跑的很快,也很安全,天南海北,只要你找我,我一定出现。”
“嗯!”
“霍朗之握了握狗崽子的手:“照顾好你爹。”
傅念归突然问:“你叫俊臣?”
“我姓霍,叫朗之,字俊臣,你呢?我只知道你叫傅念归。”
“我真名叫傅卜芥,念归是我娘给我取的名字,我更喜欢这个,也可以算是我的字吧。”
“以后你叫我冷天南也可以,我也很喜欢这个名字。”
“其实我吃的药里面,卜芥和天南,都是必不可少的药材。”
傅念归抬头看向霍朗之,那双星星火眸映入眼帘:“一路顺风,有缘相见。”
“珍重。”
天上一排雁往南飞,傅念归想,天要暖和了,霍朗之要回东梁了,他往南走了,以后每一个冬天,大雁还会往北飞,但是霍朗之不一定会回来了,冷天南永远留在了这个冬天的日暮山上,陪着他,等待下一个冬天。而这一个冬天,因为冷天南的存在不会那么冷,会成为他生命里面唯一一个有热气的冬天。
大军启程的时候,他从山上远望滚滚而去的尘土,仰头望着天:“一定要过得好啊。”
东梁钟丞相府。
丞相夫人周氏正在给儿子收拾行李,钟少游一脸纳闷:“娘,我刚才去找爹问,爹也觉不出什么,你有没有觉得有点奇怪,皇上为什么派我这个没上过战场的人去打大雍?却把霍琛之调回来了?据说那个该死的霍朗之没死,皇上让他兄弟二人回来,是来治罪吗?”
“娘也不知道,但娘觉得,皇上对霍家这次赔了夫人又折兵,没让大雍吃到一点苦头的行为很不满,也许是皇上听进去那次咱们的求亲了,想你建功立业以后把你表妹许配给你呢。”
“娶不娶表妹我是无所谓,反正也不是真心喜欢她,我就是想和霍朗之斗,谁叫他总是压着我。”
“那这次就做出点东西来给他们霍家看看,不是只有他们是军功世家。”
“嗯!娘,你看着吧,霍朗之一定被我踩在脚底下!”
周氏还有点不放心:“打仗的时候不要冲在前面,尽量在营帐里坐着,晚上别睡太死了,注意安全,军功第二,别受伤了才是正事,咱们丞相府也不差你这个军功,再不济这皇贵妃也是你姑姑,娶不了公主,王都的贵族之女还不是随你挑,咱挑个比霍朗之娶的好的。”
“谢谢娘,我一定尽快回来的,我还想看看霍家那家伙的倒霉样呢!”
霍朗之和钟少游交叉前行,霍朗之到达王都临安的时候,钟少游也到达了位于边界线的日暮山边上。
钟少游只看过几本兵书,没吃过军营里的苦头,几天的奔波让他灰头土脸、叫苦不迭。他愤愤安排人安营扎寨,又要沐浴更衣又要焚香用饭,全部收拾好以后这才带了几个小兵打马游玩一般出来所谓的巡营。
他马鞭一甩,指着对面像被藏在云雾里一样的山问道:“那是哪里?”
“日暮山,据说山里常年瘴气围绕,所以不管是东梁人还是大雍人,都不敢靠近。”
他点点头,正要掉头离开,眼前一阵白影晃动,似乎看到了什么东西,便又招呼守卫一起上前,在那云雾深藏的半山腰,他隐隐看到一个人,那人身穿一身白色衣衫,头戴一个斗笠,四周垂下的白纱遮住了面部,正在弯腰采什么东西,过了一会儿,那人又挺直了腰,向远处眺望,风卷起白纱,钟少游恍惚间好像看到了一张男人的脸,他面部棱角分明,又添几分愁容,刚强中带着柔弱,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刚柔并济的美,那柔又盖过了刚,那几分勾帘而起的风情,只觉得用姿容绝丽来媲美也不过分,他喃喃道:“当真是神仙妃子下凡间。”
手下很耿直:“将军,那是个男人。”
钟少游头疼:“我知道是男人!男人就不能形容成神仙了吗!他长得那么好看!你们都瞎吗!”说完似乎是怕惊扰了上面的谪仙,他赶紧捂住嘴巴,然后扭头瞪守卫:“你们不是说日暮山上没有人烟吗?那他是谁?”
守卫摇摇头表示不知道。
钟少游感慨道:“罢了,谁知道呢,也许真的是神仙,日暮山的瘴气都奈何不了他,真是只可远观不可**焉。”
神仙的身边跟着一条雪白的狗,在他旁边呜呜呜的叫,神仙蹲**摸摸小狗崽,携着它往云雾深处去了。
神仙消失在眼前,钟少游有些失望怅然,带着人回营地去了。
那神仙正是傅念归,霍朗之离开以后,他又过上了采药制药、自己生活、活一天算一天的日子,今天带着念之一起来采药,站在半山腰的位置,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当时在这里救了霍朗之的情形,他忍不住眺望远方,他看得到云雾外的太阳,却看不到古道上远去的故人。他想,霍朗之现在在哪呢,是不是已经回到了东梁王都,现在在做什么呢,往日在山上,这会儿他应该在砍柴,回了王都,小少爷应该不需要做这些事吧,他是在睡觉?还是在饮茶?还是牵手哪家貌美的姑娘,正在花前月下?
他不由得心里一酸,又旋即释然一笑。
长安与日孰远?长安远。当真是举目见日,不见长安。
人谓我心恋长安,其实心系长安某。
看着看着眼睛就酸涩了,他摸了摸脖子里系着的暖玉,那玉好像还带了霍朗之身上的温度,霍朗之说他们还会再见的,他虽然嘴硬说可能性不大,但他愿意等。
他又忍不住问念之:“你说东梁的王都临安到底远不远啊,有没有太阳和长安那么远?我看得见太阳,却看不见属于他的临安。”想着想着就又恼了,和一个深闺怨妇一样,他戳戳狗崽子的脑袋,气道:“都怪你这个便宜爹!他要是不出现的话,我才不会没事在这里胡思乱想呢,现在倒好,他走了,留我在这里不安生!气死我了!他凭什么就这么一走了之了!还答应带我一起走的!大骗子!”他生起气来,完全把自己当初拒绝霍朗之一起离开的话抛之脑后,“他下次来了,要多做几顿早饭我才能原谅他!”说完又哭了,他自己明白,能再见就是上天垂怜了,还能奢望什么别的呢。
他一手握玉一手牵狗:“霍朗之啊,你平安到东梁了吗?一定要平安啊,抬头看看星空,我们永远在一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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