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三](1 / 1)
每个周末,温许堂还是起的一样早,今天也不例外。
轻手轻脚的起床、洗漱、从衣柜里选出一件深蓝色的连帽衣穿上,犹豫了下,最终还是套了件浅色的外套。
不用加班也没有工作的早晨,温许堂是不愿意待在家的,他会觉得太安静了,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。
在楼下的小吃摊草草的解决了早餐,他拿着前几天借的书准备去还,路过报刊的时候买了一份最新一期的《Fine》杂志。
其实他对这本杂志没有什么兴趣,这是一本时尚杂志,和他工作的《方形世界》杂志社的风格截然不同,但是因为《Fine》杂志的经理是自己的好友,所以有空就会支持一下。
时间还有点早,他可以静静的走在这个渐渐苏醒的城市。偶尔可以看到小孩追闹的样子,小贩叫卖着糖果,空气中好像有很甜的味道。
松松软软的雪球,挂在树的枝丫上,落下来悉悉索索的样子,这个城市变成了童话。
从街头转角出来的南千辰,黑色的高领毛衣上堆了点雪,显得毛茸茸的,他眼神清澈,似一潭清水,宛如十六岁模样的少年。
两个人从路的两头,穿过稀疏的树影,迈着相反的步子,彼此的脸庞都是陌生的。
冬日的阳光一直很温柔,斜斜的落在温许堂的发旋处,他的瞳孔被淡金色的光亲吻着,像是嵌入的琥珀。
南千辰抬眼的一瞬间,像是匆匆的光阴被按了暂停,嘈杂的街头变得安静。
就好像童话故事中温柔的小王子和骑士相遇,洁白的雪化成甘露,滋养了这一方心田。
时光将两个人镶住,舍不得放手。
他看着温许堂一点一点向自己走近,一下子视线就乱了,只是死死的向远方盯着,像个呆滞的傻子。
等到温许堂和他擦肩而过。
在那一瞬间,南千辰追随着他的影子转过头,望着他。
那人身上淡然的气息,融入了安静的雪景,变得很耀眼,他有些舍不得移开双眼。
不知是谁说过。
一个眼神,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奋不顾身。
喜欢一个人,是一瞬间的事情。
爱上一个人,却准备了一辈子。
遇见一个人,则是命运最大的慷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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