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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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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桃红在张达袍处足足盘桓了一天,到了傍晚才依依不舍的去了。林玉泽伤感不已,又不能跟着,只能将东西拿得足足,又派车送。因此小桃红回去的时候,实在是惹得不少人红了眼睛。

“呦,姐姐这是发财去了啊。”金莺儿嘴角含酸,眼不错地盯着两个大兵不断运东西到小桃红的屋子,光是衣服料子就是从未见过的光滑,还有些吃的用的,不由得让人不嫉妒。

何况她都听说了,大帅家老太太最爱听戏。生日那天,要让小桃红去唱一嗓子,还有专程从京城和上海赶来的当红大老板。若是小桃红能和他们同台,又在达官贵人们跟前露了脸,不说她被比了下去,怕是曾经的台柱子闻啼鸟也要退一射之地,以后小桃红就是戏班子的大功臣了,连自己也要在她的脸色下讨饭吃。

这种滋味可着实不好受。

小桃红心里厌烦的很,不过看着金莺儿的样子,心里忽然有了主意,笑道:“我的财不就是姐姐的财?都是戏班子里的姐妹,往日姐姐也没少照顾我,如今我更不能忘了姐姐。”说着顺手拿了条丝袜放在金莺儿手上,“这是上海来得好东西,能显得腿又细又滑,说是能让男人都发疯呢。”

“真的?”金莺儿爱不释手的抚摸着,嘴里虽疑问,心里却信了**分。暗想这小桃红还真是会做人,连往日的嫌弃之情都消散了几分,一时间两人亲亲热热起来。

张达袍母亲的寿日很快就到,他带着林玉泽亲自出席。

老太太一生坎坷,年轻的时候遭了不少罪,尤其没少被婆婆刁难,多亏生了个好儿子。如今当家做主,自然要好好的论一论排场。

她也没什么别的爱好,一爱听戏,二爱让儿媳们立规矩。

第二个爱好日常在家里就能满足,第一个爱好却不好满足,因为她爱的角儿都不常来,如今借着生日的由头通通来贺喜,老太太的声音都洪亮了几分。

张达袍的六个姨太太们各个光鲜亮丽,一水儿的打扮齐整立在老太太身边,给足了体面。同时都眼不错的盯着门口,想看大帅要带个什么狐媚子过来。

她们全都消息灵通,对于张达袍强抢民男的行为也早有耳闻,不过都没放在心上。一个男人能有什么呢,铆足了劲儿给大帅生个大胖儿子才是正经事。如今大帅没有子嗣,这么大的家业总不能便宜了外人。

当然至今没有一个成功,这也是张老夫人日常排揎儿媳妇们的一个由头。各个娇嫩的跟朵花儿似的,就是不中用呐,有那打扮的心思,不如多喝些药,好好调理调理自己的盐碱地。当然,这么多块地楞是没一个收成那也全都是地不好,和自己的儿子是没什么关系的。

今日众位姨太太对林玉泽也不过是好奇,同时也想着凑凑近乎什么的,若是走动起来,日后见大帅的机会也能多些。因此各个是翘首以盼,倒比对张达袍本人的兴趣还强烈些。

张达袍今日心情很好,今日不光是他亲妈的寿日,还是他展示势力借机发财的大好日子,晋地四省谁敢不给面子?便是大总统也特意发了电报过来,端的是蓬荜生辉,因此从早上开始,他脸上的笑就没停过。

不过林玉泽就是另一番情状了。从昨晚上开始便鼻子不是鼻子,眼睛不是眼睛,一想到要和张达袍在众目睽睽之下展示亲密关系,便忍不住薅自己的头发,幸亏他头发浓密,否则光是一天的愁肠百结就足以让他成个秃子。

对此张达袍视而不见。笑话,他的人自然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,他要睡男人还是睡女人,又关别人屁事。因此对于林玉泽的纠结他颇不放在心上,还有几分沾沾自喜,毕竟前面几个姨娘进门可都是摆了酒的,如今没有给男人摆酒的规矩,正好今日借着老娘的寿日补上,可谓是一举多得。

虽不情愿,林玉泽还是换上了崭新的西装,和张达袍一路坐车到了主宅。

张家主宅即张老太太住的地方是个大四合院,总共一百多间屋子,十几个院落,四四方方,占二亩多地。四周全是青砖墙,高三丈,是前朝时候本地的总督府,位于省城的正中心,易守难攻,也是张达袍的老巢。不过他嫌麻烦,屋子院落太多,也不方便,因此长住花园道的洋房,每个月只回来点两三天卯。

虽来的不情不愿,不过林玉泽对于传说中大帅住的地方也有几分好奇,他年纪小的时候听戏班子里的人吹牛,说是去过大帅的宅子,语气是相当的骄傲,因此也存了几分向往。

当初的大帅已经不知所踪,如今宅子的主人是他身边这个张大帅,人讨厌又霸道,不过他对于这宅子还是有几分好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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