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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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邬竹玛难得在李淳授午睡的这段时间没有工作,而是刷起了微博。

微博这东西由于宣传原因,他们公司的宣传部也创建了好几个,但邬竹玛自己是没专门去开的,现在却因为李淳授,他总算有了一个私人账号。

不过这账号虽然在他手上,但也和不在相差无几。

但这并不影响邬竹玛内心的愉悦,毕竟他自己也没想过,自己和李淳授初次以“情侣之名”绑定的地方,竟然会发生在网络上。

不管是用什么方式绑定上的,这都是邬竹玛求之不得的好事。

看到他转发李淳授微博后评论下方的祝福和赞美,邬竹玛表示现在的网友还是很上道的,嘴臭的人到底还是比较少,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人。

上午的热搜很快就下去了,现在热搜上已经没有李淳授那微博的任何信息,李淳授微博上的数据也没再上涨。

同时,李淳授刚才新发的微博评论瞬间从四位数变成了两位数,那一条热闹非凡的微博好像只是过眼云烟,这也是邬竹玛和李淳授所能预料到的事情。

人少了之后杠精也少了。

满足的看完网友们的羡慕声音后,邬竹玛终于点开了李淳授刚才说的五百字关于他们两人的故事,他还是做足了心理准备才点进去的。

邬竹玛很好奇,自己会在李淳授的笔下展现出什么样色彩。

【我和某人认识了二十多年。】

这是李淳授开头的第一句。

不知为何,邬竹玛真的觉得这个暧昧的“某人”二字实在太符合他心意了,好像所有欲说还休的内容全都凝聚在这两个字身上,让他这个当事人看得心痒痒的。

看到这个【二十多年】,邬竹玛也有点感慨。

他是在三四岁的时候从大别墅搬到魔方小区的,那时候的记忆已经很模糊,但是结合他爸妈的说法,大概就是别墅太大,他住得心慌,经常因为害怕而哭泣,所以他们一家子才就近选择了魔方小区。

果然搬进来之后他哭岔气的事情就几乎没有发生了,也是在这期间,邬竹玛认识了隔壁邻居李淳授。

小时候的李淳授如果不动的话,真的很容易让人错认成一个洋娃娃,他柔软的头发服帖的长在头上,如同一汪清泉的大眼珠子忽闪忽闪,那眨眼宛若蝴蝶扇翅的睫毛也时刻吸引着人们的目光,李淳授无论是鼻子还是嘴巴,都是小而精致的,他甚至天生粉唇,唇珠饱满,嘴角自然微翘,看着就是像是一个微笑小天使。

那时候邬竹玛一看就很喜欢李淳授,想和李淳授交朋友。

【当初第一次见面,某人就把我当成女孩子,并且用了足足三年才反应过来我是男生,他这脑子都长这样了,我实在想不明白后来他是怎么做到每年都考全级第一的。】

看着李淳授用这种回忆的口吻轻描淡写的跳过这个剧情,邬竹玛情不自禁的单手捂住了脸。

“妈妈,妹妹好可爱。”隐约的记忆中,邬竹玛记得自己好像就是这么指着李淳授,说着了如此天真可爱的话语。

结局就是被已经觉得自己是个小男子汉的三岁李淳授挠花了脸。

由此可见,凡事呢,还是不看外表比较好。

什么小天使,李淳授分明就是个小恶魔。

【……在大学第三年,我遭受了到目前为止人生最大的打击,是他陪在我身边度过了难关。】

邬竹玛看到这儿,嘴角一直下不去的弧度慢慢平缓了下来。

李淳授这家伙,明明讨厌提大学时候的事情,却硬要让自己写出来,真是傻子……

【他从小到大一直保护着我,我嘴上没说,但心里一直心怀感激。】

【现在一切都好了,可后遗症就是我无法想象出没有他的世界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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