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1章:王爱梅的心思(2 / 2)
不能太小家子气,因为儿子是在城市里工作的,这个儿媳妇肯定是要跟着沈央一起,到城市里去生活的。
所以这就需要媳妇既能干,又不至于太丢沈央的面。
为这,王爱梅没少四处八方的偷偷看人。
最后才选中了后头山崖寨子里的,那朵最能干的金花。
整个大山上的十八寨子,就出了三朵最耀眼的花。
王爱梅相中的,就是这其中之一,名字就叫金花。
这个金花不但细腰腿长,而且屁股也大,一看就是好生养的。
虽然没有上大学,可人家也是上到高中毕业的,没去读大学不是因为考不上,而是考上了,可那年她老母亲重病了。
家里弟弟还小,不能顶门立户,这才放弃了出大山继续读大学的机会,留在了寨子里。
所以王爱梅觉得,金花配给儿子,肯定比那些识不得几个字的女娃要合适的多,毕竟用儿子的话说,要能说话说得到一起的。
都是上过学的,不就是能说到一起了吗?
加上她早早就顶门立户的撑起了家,虽然老母亲有点病,不过也算不得多大的拖累。
她既然相中了这个儿媳妇,就不会嫌弃亲家身体不好。
至于幼弟还读书,就更不用提了。
因为就是不和她家结亲,他幼弟现在读书的钱,也是沈央资助的。
只不过这姑娘也是个要强和好的,年年都会在过年前,给他们家送山货。
所以说,算起来,两家早就是有了渊源了。
若是金花成了她的儿媳妇,她弟弟就算要读到大学毕业,那自然也是由他们沈家负担,毫无怨言。
可就算是这样,这门亲,真要攀上去,也不是那么好讲的。
换在几十年前,别说求娶崖山寨子里的一朵花了,就是普通的苗寨姑娘,那也是不外嫁的。
即便他们两个村子,不过是一个山上,一个山下,遥遥相对,那都是不成的。
这些年随着孩子们开始读书,长见识了。
加上寨子里总是封闭的,自己换亲的话,容易近亲,生出傻子的知识普及。
所以现在寨子里和山下的村子,也开始通婚了。
可好姑娘还是难求。
尤其是众所周知的好姑娘,更是一家有女,百家求。
苗寨的姑娘,要和山下的结亲,一是要姑娘自己首肯,然后就是她家里人也首肯,最后还要到她们家所在的那一寨的寨主那里,通禀过,寨主也首肯,那才算是能结亲。
当然了,现在外面早就呼吁婚姻要自由了。
但是在这里,风俗和民情,还是占上风的。
一旦自家姑娘在婆家受了委屈,他们可不讲,他们有结婚证没结婚证这个事,评判讲道理的论据,那就是按照约定成俗的规矩来的。
这里面自有一套完整的东西的。
谁都别想独自越过去。
说这些,似乎是离题了,其实不然。
综述以上,沈央他-妈能在这么不容易的情况下,愣是说动和说通了苗寨。
同意了让他们寨子里,最能干、最耀眼的一朵金花,嫁到山下来。
王爱梅是真心费了老大力气了。
也就难怪在沈央都不在家的情况下,他-妈妈就率先代替他,向山上寨子里下了定。
说来说去,就怕这么好的天鹅肉,别给被其他人截胡跑了。
先定下来再说。
至于王爱梅没有得到沈央许可,就-操办起这事,担不担心沈央回来不愿意,说真话,王爱梅从来没考虑过。
反正央子说要在城里找一个,她是绝对不赞同的。
听说现在城里的姑娘,都是娇生惯养的。
别说照顾人了,连照顾好自己都不会。
她可不能想象到儿子辛苦上了一天班,下了班回家,家里冷锅冷灶的,还要等着儿子回去伺候的儿媳妇呢!
这像什么话?
这还叫什么日子?
叫她说,城里那些不会做饭洗衣伺候男人的女人,那都不叫女人。
白送给她当儿媳妇,她都嫌弃。
所以儿子不在电话里,拒绝她相看也就罢了。
沈央一说不要在老家找,王爱梅就几天都没睡着觉。
心疼自己这吃了不少苦的大儿子,别弄个‘好汉没好妻’的结果,所以决定瞒着他,也要先给他定个好的。
果然,被她选中了千万个满意的金花姑娘。
至于隔壁乡沈二根回来说的,他儿子在城里找个女朋女的事情,王爱梅心里恼火的很。
她反正是不承认的。
也觉得儿子大了,究竟开始不听当妈-的人的劝了。
好在那个城市对象,可没过她的眼,不算是过明路的,她完全可以不认可。
家里既然已经给沈央定了金花了,那个城里姑娘,就该干嘛干嘛去,别想和她儿子一块了。
她可要不起城里媳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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