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:很好,这下总算是一家团圆了(2 / 2)
“你好啊,戈薇!”
“看你的样子,好像已经习惯经常穿越来战国的生活了呢。”
顿时恍若雷击一般的戈薇,感觉此刻自己的身上就像是背着一座大山。
都快哭出来的戈薇,此时的心情,无疑是崩溃的。
“呵,呵呵…你、你好,卑弥、哦不对,祖先大人……”
“哈哈,别这么紧张戈薇,你觉得我很吓人吗?”
“不、不吓人……就、就是,突然之间,这个……有点吃惊……”
怀里抱着承载自己的,哦不,是整个霓虹人的祖先的铜镜。
感觉快扛不住的戈薇,眼神四散飘飞,迫切的想找个人来帮她分担一下此刻的精神压力。
可就在戈薇抬头的那一刻,让她更加抓狂的一幕出现了。
某个色胚法师正跪坐在地,双手合十,一脸无欲无求的圣洁模样在那念诵往生经文。
而在弥勒法师身后,则是手举着武士刀,眼神空洞准备替他超度的除魔师少女珊瑚。
“小僧鬼迷心窍,竟然做出冒犯祖先大人的事,此等大逆不道的罪过。”
“此身唯有地狱之刑才能洗刷,来吧珊瑚,不要犹豫,动手吧!”
“啊,放心吧法师大人,我手很稳的,保证会让你没有痛苦的下地狱。”
“你们两个到底在搞什么鬼啊!快住手呀珊瑚酱!”
眼看某人真的要被超度了,戈薇顿时就坐不住了。
她大声呼喊着,跑了上去阻止那冲动的两个人。
被成功从珊瑚刀下拯救出来的弥勒法师,此刻完全不敢看戈薇怀中的铜镜一眼。
感觉自己罪孽深重的色胚法师,低着头,嘴里不断在那念经,陷入了无限的自闭之中。
至于珊瑚,此时也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,眼神飘忽不定,完全不敢面对铜镜中的卑弥呼。
没办法,毕竟那是她们所有人的祖先啊,会感到紧张,表现的局促不安这都是十分自然的。
当然,从现代社会来的戈薇,她的表现就明显要比珊瑚她们强多了。
对于戈薇来说,祖先什么的都是记载在历史书上的一个个名字,平面且没有什么实感。
所以哪怕卑弥呼自报了家门以后,戈薇也不过是震惊了一阵之后,便恢复了冷静的态度。
而身为战国时代的珊瑚和弥勒就不同了,他们这些思想还未完全开化的古人。
对于自己的祖先,无疑是抱着绝对的尊敬和崇拜的态度去面对的。
因此,不管珊瑚和弥勒此刻的表现再怎么离谱也好,那都是再正常不过的。
“卑、卑弥呼大人……你、您真的是那个传说中的女王大人吗?”
这时,没什么戏份的枫姥姥站了出来,表情有些忐忑的问道。
有一说一,枫姥姥人老没错,实力也确实不行。
但她的知识和见闻却是做不了假的丰富。
邪马台的女王,传说中鬼道教的创始人。
因为这个时代的霓虹官方还没有明确整理过属于本国的历史。
所以有关于卑弥呼的记载是少之又少,而这也让她的身份在霓虹人民的心中不由得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。
如今枫姥姥之所以知晓卑弥呼的存在,完全是因为她过去和神道教有过接触的原因。
另外阴阳师和巫女这两个职业,也是从神道教里慢慢演变,最后剥离出来的。
故,出于谨慎考虑,枫姥姥不得不壮着胆子去确定卑弥呼的身份。
毕竟对枫姥姥而言,卑弥呼这个存在,就是她们所有巫女心中的信仰。
是绝对不容许任何妖魔鬼怪假扮冒犯的,身为巫女的她,有必要去维护自己祖先的威严。
铜镜中的卑弥呼在见到枫姥姥的那一刻,就明白了她这是在怀疑自己。
对此她没有生气,反而还有些欣慰。
正是因为有一代代像枫姥姥这样鞠躬尽瘁的巫女存在。
她卑弥呼之名才不会被后人所遗忘……
“嘻嘻,这样的话,应该就能证明我的身份了吧。”
铜镜中的卑弥呼微笑着双手结印,释放了一丝丝自己的力量。
刹那间,铜镜大放光明,温暖的光芒照耀在戈薇等人的身上。
这股圣洁的力量,宛如母亲那双慈爱的手掌,细心呵护着她们每一个人。
疲惫以及暗伤,瞬间一扫而空,甚至就连大家的精神状态也都恢复到了最佳时期。
当光芒消退之后,确信无误的枫姥姥感动的泪流满面,当即跪地拜倒,向铜镜中的卑弥呼施以大礼。
“巫女枫,拜见祖先!拜见卑弥呼大人!”
这一刻,戈薇等人也都彻底确定了卑弥呼的身份,心里不再怀疑。
话说,就在卑弥呼和戈薇她们凑在一块的时候。
另一边,斗牙和犬夜叉也没有闲着。
况,只要不是瞎子就都能看的出来这是一边倒的局面。
毕竟你爸爸还是你爸爸,连风之伤都还没掌握的二狗子。
现在还想骑在当爹的头上拉屎撒尿,怕不是想屁吃。
这不,打的很爽……哦不。
是‘教育儿子’教的非常开心的斗牙,满面红光,心里正大呼过瘾的时候。
突然,他神色一变,向后跳出了战圈,并抬手喝止犬夜叉先住手。
“等等!有人来了。”
“你这混蛋,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休想阻止我!”
此时此刻,满身狼狈还鼻青脸肿的犬夜叉,完全失去了冷静和智商。
他现在什么都不管,一门心思只想砍死眼前这个让他受尽屈辱的王八蛋。
“喝啊啊啊啊——吃我一刀!!”
面对这个冲动易怒,一旦热血上头就喜欢无脑莽的傻儿子。
斗牙忍不住叹了口气,准备动手强行让他先冷静下来再说。
可就在斗牙刚要动手时,突然,一声言灵,让犬夜叉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“给我坐下!”
“哇啊——”
随着言灵念珠的力量被此景,当真是让斗牙心里有一种过年了的感觉。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