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(1 / 2)
(六)
大年初一,我早早起床,晨练。说是晨练,其实还不如说是散步。
枫飏这里是我09年搬过来的,一年一年的过去,这里竟然越来越冷清了。
在我跌断胳膊之前,政府就已经下令要整改枫飏附近的菜市场,让菜农们全部迁去三公里外的一个地下超市。起初,菜农们似乎想试着拖一拖:一个卖菜给我的阿姨悄悄跟我说,搬到地下超市卖菜需要缴纳摊位租金,而且数额不小,所以菜农们都不太情愿;等到我胳膊好的差不多,也就是三个月之后,我就发现菜市场不见了。
连那些防雨布搭起来的棚子都没有了。
因为我晚上做家教的缘故,所以晚饭是纪正清请来的阿姨做。早饭和午饭是我自己弄,这对我而言是一种小小的乐趣;买菜也是,菜市场就在附近不远的一片空地上,散着步就自然而然的到了。
总之,整改之后,卖菜变得麻烦起来。
纪正清却觉得正合适。他觉得我摔断胳膊的原因很明确,就是因为大冬天不在家里好好的待着,非得自己出去买菜不可——而且,做出来的东西要是好吃就算了,关键我做的菜还不好吃,真可谓折了我的胳膊又折煞了他的胃。
他说:让阿姨晚上来做顺便去超市买点菜就行,你就不用往外跑了,天气这么冷。
不用麻烦阿姨了吧。我说。
他说: 不想麻烦她直接让她不要来做饭就好了。这样更不麻烦。
我: 也不是啊,我出去买菜顺便可以散步。
他看了我一眼,散步?
我说,对,散步。
家里不能散吗?他问。
我说: 我不想在家里。
他笑了一下,随意问了一句:
“不想在家里,想去哪儿?”
我闭了嘴。
这个问题已经如此明确的抛给我了,我却一个答案也给不出。
怎么办,我只好一边装聋,一边思考这件事。
首先,我真的不能再去打扰王小双了。
在我们的老家,一个小小的地方,唾沫星子能淹死人。十年前的一天,我把我自己卖给纪正清,而且还包邮。他要求我自己去找他,并且还要我自己出钱买票。
我姐知道我必须要走了,一句话也没说,转身就去给我收拾行李,收拾了整整一个下午。
我不知道她从哪里翻出两个行李箱,其中一个还掉了一个轮子,她教我该怎么拉它才不会让箱子磕到地上。我看着她一遍一遍给我示范,脑子里一片冷静的空白,什么也不想。
我没拿任何行李,只带着牛仔裤兜的一张车票走了。踏出自己家的院子的那一刻,我突然想到,我应该跟姐姐说声再见。
可是张口时,我说出来的话却是:姐,我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王小双一点没哭。她那时候冷静的可怕。
“也好。”她说。
之后大概过了一个星期,姐姐发短信跟我说,老家那边的人都后知后觉的发现我消失了。所以,自然而然的,传言就开始滋生:
第一个版本说王家的小儿子人间蒸发了,听说是逃债去了;
第二个版本则理智的否定了第一个版本,说我并不是跑了,而是半夜偷偷跳崖了,因为最近崖底好像招来好多乌鸦,应该是有尸体烂了——
我好像更偏向于后者的版本,因为这个版本的故事结束了就是结束了,死人的故事不会有任何更多的发展。
那时候我的目标是,希望所有人都能忘了王小唯这个人。
纪正清算是帮我一把。他发现我还在跟姐姐联系之后,把我的手机拿走了。这一拿走就是三年。这三年来我就只能出去遛弯、看电视。遛弯的话,纪正清是不允许我出枫飏区的;看电视则更兴味索然——电视也太不好看了。
于是我就在写东西,写一些我自己也看不懂的故事和一些不符合诗体的诗。纪正清想要看,我不给他。他一定会笑我。
(七)
说来很神奇,我跟王小双再次联系上,是靠着骑摩托车的那哥们。因为这个,我可以忘记他开在我身上的玩笑,并且对他抱有一定的感恩之情——所以他再笑话我,叫我“小聋子”(因为我常常装作听不见别人开我玩笑)、还有故意过来耍我想逗我当众出丑,我都不去反驳他,只是拿出我最擅长的一套坏习惯:装聋作哑。
骑摩托的那位比我还要小上三岁。不过也算是三十的人了,我是一点也没看出来他有什么成熟的地方,说他是二十几的小年轻我都信。
纪正清很少带我去公共场合。一旦带去,他一定会说我是他的表弟。我又的确长了一张显小的脸,所以一般都没什么人怀疑。
我生平最怕的去的就是企业承办的晚宴,真的太折磨人了,吃也吃不好,还被当做纪总的表弟拉拢寒暄,我找不着地方躲起来,纪正清也没教我几句客套话,我就只能干巴巴的应付两句,直到对方都感觉到我的局促为止。
去了几次晚宴之后,我还发现两件事:
第一件事:晚宴上,老总嘴里的远方表妹、表弟,有三成是情人。
第二件事:不同类型的宴会,人群最不密集的地方有所不同。如果是社交性质的舞会,那人最少的桌一定是乐队周围,因为音乐声过大,不仅会震得耳膜疼,而且会让交谈声被掩盖;如果是名门望族的家庭宴会,人最少的地方是后厨附近——这可能听起来是废话,但是,后厨附近绝对比阳台、洗手间甚至卧室人少,因为多数人都不希望自己身上沾到油烟味,也不想表现出对食物有太大的兴趣……
但是,如果是好友之间的小型派对,那么我没处可藏,因为骑摩托车的一定会把我从洗手间揪出来,大声问我:
“你是便秘吗?我们在外面等你很久了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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