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(2 / 2)
说完也没等乔桐回复,躺在床上拱进被窝瞬间进入了梦乡。
二十四、
校园里的桃花开了,短暂的春天终于来了。
X大组织学生代表到对面学校交流学习。“对面学校”的学生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点想笑,在这种己方高考最高分在彼方刚过线的情况下,交流学习什么的两边都别扭。
而迟欢在创作间隙听闻这个消息心头一凛,顿时惴惴不安起来。
去找了乔桐这么多次,自己早就已经把对面友校的地形和环境摸得一清二楚。换做是他的话……该是第一次来吧,学校里遍地树林子没什么好看的,花苞也像蒙了尘,只有湖上在夜里会亮起灯光的古老的石桥还值得一览,但他一定不会呆到深夜就是了。
迟欢摇摇头,把自己越想越宏大的心思收住。寻绎从来不是爱出风头的人,怎么会参加这种场合。
然而有时不得不相信的第六感。第二天中午下课宿舍四人结伴去食堂吃饭,远远就听见有女生议论对面X大来了位大帅哥。
迟欢顿时觉得喘不过气来,一下子握紧了老三的手臂。
“嗷——”老三疼得鬼叫。
“饿死了饿死了,快走。”迟欢催命似的拽着他往前,嘴上催促着。
一顿午饭吃得坐立难安,食不知味。
迟欢捏着筷子,问另外三个:“吃完饭去哪?”
“回宿舍睡觉,你还想去哪?”
迟欢从来没有像此刻一般这么依赖他的三个好兄弟,忙道:“那咱们四个一块儿回去。”
老大一脸蒙逼点了点头:“当然啊,不都是这样吗?”
可是等走出食堂,阳光照在脸上,迟欢又觉得不妥。宿舍距离食堂还有好长的一段路,中间还要经过学生活动中心,万一……这绝对不行!
“我有事先走了。”
迟欢匆匆说了一句,急慌慌地转身要走。
“嘿,你小子——”
迟欢回头又撂下一句:“下午帮我答到。”
天气热得人发慌,迟欢走在路上,摸出手机给乔桐打电话,被秒挂,很快对方的信息发过来:“在图书馆。”
迟欢做贼心虚,点开了聊天界面扯了个谎:“二十分钟后校门口见,我有大事禀告。”
转入平坦的大路,视野开阔起来。迟欢逆着人流,眼前是各色各样的面孔匆匆经过。他第一次,对这个没啥好感的学校产生了畏惧心理。
为什么会害怕呢?迟欢问自己。说不出什么有理有据的原因,只是发自内心的恐惧。
要去哪呢?电脑也没带,全部身家就一部手机。不管了,总之先离开再说,大不了买些纸笔将就一下。理智和大道理又一起成了浮云,他管不了那么多了。
路过实验楼门口,迟欢的心脏差点蹦出来,只见小红袖箍的学生会代表正带领着一队人陆续走出,远远看去意气风发,风光无限。
他怎么可以忘了去校门口还要经过实验楼呢?四下空旷无处躲藏,迟欢直接僵在了原地,眼睁睁地看着……嗯?没有那个人?
太好了!
迟欢双腿瞬间舒筋活血,心脏劫后余生地狂跳着,脚下匀速离开现场,长舒了一口气。
安全了安全了,迟欢欣慰地想着。
转入林荫道,迟欢最喜欢这条路,两边树木高大威猛,伞盖密集荫蔽着中间的道路,完美地遮挡住烈日。最主要的是此路连接着全校同学的向往——象征着自由的校门。
校门在那头,迟欢在这头。这头的迟欢停住了。
不远处树下的人正抬头看着树梢,一些阳光漏在他脸上。寻绎转过头,对上了迟欢的目光。
一时间迟欢一颗心重重地落了下来,又或许是刚刚平稳了的心跳来不及做出反应,连带着反射弧都已麻木。梦里千奇百怪的重逢场面终于轮到了现实。可若是在做梦,醒来就好了,但若是现实,又该怎么办?
电光火石一瞬间,迟欢微微低下头,眼中无限悲戚地笑了笑,向前走去。
迟欢曾经想过,他与寻绎,如若不曾熟识,自己那一番尴尬又无助的感情刨白之后,也只能是爱而不得,伤心被拒;如若不曾喜欢,那最好了,开心做朋友十年二十年,一切欢喜。
可是若不曾相识,又怎会产生不可言说的爱恋,既已相知,该如何控制自己不爱上你。这便又是一个两相矛盾的悖论了。
所以还是不曾相见的好,如果从未遇见就好了……
寻绎在看他,迟欢感受到了他的视线。
一阵强烈的情绪顺着胸口向上哽在喉咙,迟欢愈发觉得自己在这样的目光下无处遁形,被看了个干净。你还认识现在的我吗?我没能迎难而上混出个样来,抓着曾经性格里的骄矜不放,却丧失了面对生活的热情与毅力,从前不如你,现在更不如你。
迟欢笑得礼貌:“回来了啊。”
“迟欢。”寻绎叫他。
迟欢恍若未察,继续往前走去。
“**花很好看。”身后的人说。
迟欢停下了脚步。
“还有别的什么吗?你喜欢的。”寻绎问。
迟欢不说话,他说不出话来。
他想起来了,高中的时候,不大的校园,晚饭后漫天紫红的云,食堂飞过的某只肥硕的鸟,竹林里的遍地竹叶,黑夜的乌云,洁白的月光,甚至坐在教室里时从开着的窗户吹进穿堂而过的风,迟欢都会拍拍寻绎说:“起风了起风了。”
这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,甚至已经成为迟欢记忆中渐渐模糊的那部分。可是寻绎这么一说,他就全都想起来了,画面清晰地像在昨天。可是那个无忧无虑的自己,那个温柔包容的寻绎,却陌生而遥远,像是隔了几个世纪。
迟欢努力维持住平淡的表情,即使背对着他的眼眶已经泛酸湿润。
那些场景寻常又平淡,只是因为有你在身边,这世间的一切,才加了一层美的滤镜。
“没了。”他说。
“迟欢。”寻绎走过来,轻轻抓住了迟欢的手腕。
迟欢心脏都要颤抖起来,寻绎的声音没变,他却再也不敢把这样的语气称之为温柔。
“对不起。”寻绎说。
这时吹来了一阵风,连风声都像是在叹息。
眼睛里的温热已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,迟欢忽然就觉得长久以来一切一切的不甘与积怨,都能被这三个字轻而易举地化解了一样。汹涌而来的情绪间隙,迟欢心里忽然有个声音叹了一口气说,你在他面前丢的人已经够多了……
“你混蛋!”迟欢挥开胳膊,反身一拳打在寻绎脸上。
应该是下手重了,迟欢快步走向校门,眼角余光看见寻绎倒在了地上。眼睛里储的泪水夺眶而出,迟欢内心一半决绝,一半茫然,只有身体机械地向前走去,告诉自己别停下,也别回头。
“这么慢。”乔桐在校门已经等了一会儿,待看清了迟欢的面容,吓了一大跳,“迟欢欢,你——”
“走。”迟欢一把抓住了乔桐的手,声音哑得厉害,“小乔,我们走。”
“好。”乔桐没有追问,果断答应,反手握住迟欢掌心,恰好此时有一辆公交车停下,也没管几路通向哪里,拉着迟欢就走了上去。
落了座,两人交握的那只手还没松开。乔桐好一会儿才轻声问道:“怎么了?”
迟欢把头靠在窗玻璃上,闭上眼睛,表面镇静其实内心慌的一批,想了想又觉得好笑:“我把寻绎给揍了。”
乔桐:“……”
半晌,乔桐开口道:“寻绎对不起你。”
眼泪已经被迟欢擦干了,现在眼眶里只剩下疲惫。可是小乔一句话,经年的委屈似乎又要重新涌上来。为过往,为不堪的曾经,更为即便如此,在遇见寻绎时,自己心里仍不可抑制的浮现起来的喜悦。
我什么都比不过你,我什么都不如你,我自己都瞧不上现在的自己,可是你回来了啊,你回来就好了。
二十七、
“我认识他这么多年。迟欢喜欢黄昏,喜欢黑夜,却从未喜欢过清晨。传说喜欢黄昏的人,都是恋旧的人。”
“你喜欢他什么?如今他那些张扬的个性都快被消磨尽了,你还喜欢他吗?”
“回来吧,否则来不及了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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