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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人相见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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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叫什么名字?我看你很是眼熟,你同我家一个小杂种好有几分相像!”

不归底着头都能感觉到两道狠厉的眼神在盯着他,但他没有选择,只能道:

“不归。”

李翊祯眯眼打量着着他,道:“抬起头来。”

不归缓缓抬头,从背上楚南风离开守墓小屋时,他就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认出真实身份。

多年的逃亡生活付出的努力随时付诸东流,即刻变成刀下鬼。

可他不忍楚南风因他而受病痛煎熬。

还有一个原因,他心底强烈的想去试一试,试一试到底这些想他死的人还能不能认出现在的他来。

若不能,他或许可以正大光明像个人一样生活,而不是如同老鼠一样东躲西藏。

至少到此时,不归只想有机会安稳的活着,哪怕只是做守墓人,也没关系。

李翊祯盯着不归良久,咧嘴笑着道:

“我家的小杂种和你眼睛很像,眼珠子比正常人的灰,看上去平和无害,实际上却是头随时能要人命的狼。”

不归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,哪怕他听到‘小杂种’几个字时,母妃,贺家人,黑虎都在他脑子里吵闹得嗡嗡作响,他还是淡淡道:

“世上长得一模一样却互不认识的人很多,眼睛颜色相似并不稀奇。”

“哦?”李翊祯阴鸷的笑意加深。

他见过很低贱身份的人爬到高处,那些人无论后来多么位高权重,永远不会真正的站直。

稍有一些风吹草动,他们便会敏锐的接收到信号,然后缩成以前佝偻的低贱模样。

经历过的生活苦难也会摆在脸上,永不消弭。

而眼前这个少年,做着周朝最低下的行当,收尸人。

竟然周身散发着一股毫不自轻自贱的傲气,而且李翊祯能明显感觉到此人在克制自己的光芒。

这种感觉他很熟悉,却还不十分确定,他看着一身守墓人黛色装束的不归,眼中狠厉一闪,道:

“相似也不行,我最讨厌的便是这个颜色的眼睛,你自挖双目吧,我便饶你一条性命。”

他言语间轻松愉快,好像让别人划破自己的衣服一样简单。

不归此刻面对一个重要的抉择,自废双眼,也许引起对方怀疑,但能赢得一线生机。

奋起一搏,就算对方不十分确定他的身份,也必会当场被隐藏在四周的无数影卫拿下,从而毙命。

这样的抉择太难,但如果不艰难,那便不是抉择只是选择了。

而不归几乎没犹豫,抬手伸出两指便像自己双眼刺去。

突然一股力量拉住他的胳膊。

“你还杵在这里做什么?”李翊梓极其暴躁的将不归往内寝一拽,“楚小七说你是他新得的小厮,要你进去伺候,否则不让大夫瞧病!”

不归楞了一瞬,除了上次在城外见过一面,他对这个弟弟的记忆就是襁褓里的婴儿。

李翊梓声音洪亮,吼得全府的人听到了,“主人叫你,你还不赶快过去!”

不管是巧合还是故意,不归都承了这份情。

李翊梓此刻不会知道,就是他这一吼,多年以后会救他一命。

他现在正忙着给二哥陪不是,堆着傻笑对李翊祯道:

“二哥你何必同一个小厮过不去,楚小七闹起来,皇兄会恨死你。”

李翊祯本也不打算和这个头脑简单的弟弟计较,挥了挥手让李翊梓下去。

因为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。

他刚刚看似没给不归选择,其实已经个给了三个,奋起一搏,自废双眼,跪地求饶。

三个选择中,奋起一搏必死无疑,为下策。

自废双眼,当下李翊祯可能会放过他,算是赢得了一线生机。为中策

而跪地求饶,表现得像个普通人,实在是上策。

因为李翊祯知道自己根本不会对一个怂货有兴趣,或许就不再查他,因为像他说的,在这个世上有一双相似眼睛的人实在太多。

但这个叫不归的守墓人,竟然就毫不犹豫的选择刺瞎双眼。

情愿要一线生机,也不放下尊严跪地求饶。

一个自傲不肯低头且对自己可以如此狠绝人,李翊祯转了转手里的转子,对不归的怀疑加深许多。

连敲三下桌子,一个影卫由窗进屋,李翊祯对他耳语一番,见人去了,起身往楚南风睡的内寝看了眼。

奴才丫鬟一帮人在里面伺候着,闹哄哄的。

李翊祯往里走了几步,最终没有到楚南风近前去。

而是回到外厅书桌旁的椅子边,摩挲着手里的珠串儿坐下,看着窗外已谢了花的山楂树石榴树。

院儿里的果树结出了青色果子,要想真的成熟还得一段时日。

这一看就是楚南风的院子,他嫌只种观赏用的花没实在用处,便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。

说是春可赏花,秋能摘果。

京城的楚府是这样,没想到罗湖的别庄也如此用心,还把父皇赏的番国进贡来的石榴树搬到了这边来。

李翊祯瞧着还很青涩石榴果子,便想到了往常年月里的京城。

才到京里前几年的楚南风也不这样,话少得很,除了去大皇子府上,便很少出门。

他不善交际,楚府当然门可罗雀,不知从哪一天起楚南风变了,在府里种起了果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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