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第五十四章 遗留问题(1 / 2)

加入书签

方塘整个项目组总算在殷北的执着,郑泽的操办想换了新办公地点,自己的地方总是要自在些,大少爷软绵绵的躺在椅子上,是他在朋友熟人面前的一贯无脊椎姿态。

沈舟看他半死不活的样子,他不知道说什么能安慰到殷原。

他们俩人自是想绑在一起,又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对是错,这事儿是没有定论的。既然选择了,更多的是克制和坚守,所有的美满关系都是脆弱又难得,需要有十分的魄力,百般的真心和千万般的珍惜。

沈舟不能一味的相信和支持少爷说:你可以。

殷家家长要儿子和他男友的姐姐得先把证先领了再办婚礼,把人逼到悬崖边。

事到如今也没有回头路了,父母见了,种也播了,就等签字画押举行仪式了。

少爷不明白婚姻对旁人来说自然而然,到了他这里耗掉了他半条命,整个人悬在半空中,上不得,下不得,跑不得,死不得。

棒槌小兔子又另辟蹊径开口问:“少爷,不想给孩子的母亲一个名分啊?!”

“我还想给孩子的舅舅一个名分呢。”少爷看了他一眼,随口说到。

“往好了想:你和段警官以后怎么说也是一家人了,至少你俩进进出出没人会说闲话了。”这场婚姻说来也算另一种方式的成全。

殷原又叹了口气,这个秋天活生生把这风华正茂,妁妁其华的大少爷逼出一股伤春悲秋的忧郁感:“自从跟了段飞,修生养性努力工作不说,还他妈要生孩子了。”

“你和姐姐结婚登记,说不准还要开车送你俩去,人家还委屈呢。”

“不给我顺顺气还给我添堵,扣工资啊。”殷原被人怼的时候才有生气,伸手捏着小兔子的脸:“小崽子,翻翻日子,哪个黄道吉时适合婚嫁,这事儿办了也就了了。”

“那我得给少爷准备份大礼了。”沈舟真点开网页去查老黄历。

手机响起,打断了两人的聊天,沈舟接起来。

郑泽声音传过来:“阿兔,我有事要处理,你在公司加会儿班,等我回来接你好么?”

沈舟怎么会说不好呢,只是有些奇怪郑泽会有什么事,郑泽总是一早办完事,接他下班。

“恩,我知道了。”

“准时吃完饭,不等我。”

“我和少爷一起吃吧。哥哥放心。”

“恩,乖,还想吃什么,我一会儿给你带过来。”

“不用了,你忙吧。”

殷原咳嗽了一声,沈舟赶忙挂了电话,这时候不好在少爷面前秀恩爱。

“怎么,泽哥有事?不管你啊?”少爷像是找到了可以八卦的话题,语气里的凝重散去大半。

“恩,他说有事。少爷,郑泽每天工作到底要做什么啊?其实我觉得他挺忙的,但每次都按照我的下班时间来接我。”

“他事情说多也多,太琐碎,以前跟我爸的时候,生意场上有些事,你也知道不是明面上你来我往的,肯定有什么暗箱操作的门道,泽哥处理得问题都棘手,商务公关那一套,具体什么我也不清楚,听段飞说有段时间他在警局都看见过泽哥几回。至于现在项目上的话,有些接待啊关系都要他亲自去处理,我是真不懂。”

沈舟点点头,他也知道地方越小,关系网复杂,从上到下需要打点的人很多,可连自己的爱侣在做什么也不知道,实在心虚,不够关心。

今晚真不是工作上的事,是听沈舟说段飞的姐姐回来了,还要和少爷结婚,这个女人怎么会突然打电话找到他,找他做什么?他戒备心向来很强,当然心生疑惑。

两人坐在茶餐厅,有点港产片里,阿嫂和大哥碰头的架势,气场摆在那儿,俨然像个谈判现场,郑泽不苟言笑崩得很紧,他对漂亮女人是很难给出正确的主观评价,多少偏激。

段茜面带笑容,看着郑泽一张冷脸,忍不住逗他:“郑先生,很想知道我怎么有你的联系方式的吧?也是很想知道约你见面的目的吧?”

郑泽很客气,礼貌的点了一下头:“您讲。”

段茜轻轻抿了一下嘴,她嘴唇很好看,嘴角微微上翘,自带笑意。她眼睛和鼻子在她五官里都突出,占据了整张脸很大一部分,显得不够秀气,倒是有一股说不出的英气和强势。

“首先还是再次自我介绍,我是段飞的姐姐,暂时是殷原的未婚妻,是临城人,只是爸妈工作关系,调动去了省城,初中头一年在临城读的书,说来还是挺巧的,和郑先生还是同一所初中同一个年级呢?!”

郑泽记忆里对学生时代已经模糊,试图在回忆里搜索读书那会儿有没有段茜的影子,大概是他真的太不在意周遭,眼前在念书那会儿说得上是全能的优等生,在他脑子里没有印象。

“段小姐,您不会找我叙旧的吧?我记性不大好,您开门见山直说吧。”

他知道女人只是想找个话题拉近距离,不过,他对谁都疏离冷淡的性子,怕是改不了了。

段茜依然微笑着,喝了口奶茶:“读书那会儿也路过方塘,巷子走到尾可以到现在的临城老城的护城河边,和同学还去那里抓过螃蟹了。”

段茜像是不着急来说出来找郑泽的目的,又接着继续说关于自己的事:“其实我毕业好几年,也在国外呆了好几年,除了在学校,自己都住在老城区和老社区里,天生怀旧吧,房租也便宜。”

郑泽不太喜欢跟人套近乎,他不知道女人说这些关于小时候的记忆跟自己有什么关系,他忽然想起小兔子来茶楼找自己那次,也是拐弯抹角的说了一段小时候自己的记忆。

“段小姐,是想晓得方塘开房案的事?还是殷家的事?!”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

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