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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如月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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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桌、躺椅、窗台、地毯,我被他翻来覆去,覆去翻来。原本我还记着次数,数着数着,我也开始糊涂,竟不知道究竟与他欢好了几回。我只记得后来他将我抱回卧室,在床上做的那最后一回,轻柔、和缓,如同为了弥补先前的荒唐一般,这一场持续得格外久,也格外照顾我的感受。

事毕之后,他甚至亲手抱我去浴室清洗。

两人靠坐在浴缸中,我被他拥在胸前,整个人都疲乏得很,无所事事地听他平缓有力的心跳,看稀疏泡沫下两双懒懒伸出的腿,一双夹着一双,水汽氤氲中,亲密无间的模样。

我很容易沉沦在这样虚假的美好氛围里,进而产生某些不合时宜的幻觉,好似我与他真是一对每日交颈而卧、抵足而眠的恋人。

当真不识趣得很。

泡得久了,水渐渐凉下来,他将我抱起,安置在洗漱台上,拿了浴巾先为我擦干身子,才随意擦了擦自己,甚至没有换一条浴巾,好似对此浑不在意。

看着他湿润的头发,温顺地垂在额前,泛着乌黑的水光,显得柔软,我不禁失神地想,若撇开那些他胁迫我时使的手段不谈,九爷当真是个顶好的金主——英俊、多金,顺他意时,便有万种柔情。

这样看来,郝帅曾对我说过废话无数,唯有一句说得不错。

我确实命好。

九爷吩咐下人拿来家用医疗箱的时候,我终于记起来自己这趟出门原本是要去医馆的,谁知半道被他截了胡。我这人有点儿臭美,具体表现为比较爱惜自己的脸蛋儿,打架的时候基本不会让人伤到正面,于是伤处大多在背后。

他让我趴在床上,自己则坐在床畔,挥退了佣人,取了棉签亲手为我上药,动作轻得近乎慎重,仿佛我是个易碎的名贵瓷器,简直很有些将我视若珍宝的意思。我从未被人这样对待过,哪怕是拿我当亲儿子养的郝帅,也不曾宠我至此。

我不敢惊喜,只觉得惶恐。

我忽然忆起幼时在茶馆打杂时,说书先生讲过的一个古时候的故事。故事的主人公是个乞儿,他无父无母,乞讨为生,运气不好时,饿得狠了,甚至要与野狗夺食。他成日穿梭于街头巷尾,使劲浑身解数只为一口饭吃,或是帮不嫌弃他身上脏污的人做些简单活计,赚几个铜子儿。等钱攒够了,他便跳进河中洗个白净,躺在石上将衣衫晒干,带着银钱堂堂正正下馆子,像旁人一样,慢条斯理地吃喝,即使他只要得起一份最便宜的素面。

他看着楼上雅座里绫罗绸缎加身的富家公子哥儿们,做梦都想与他们一样,穿华美衣裳,钱袋鼓鼓囊囊。

许是上苍真的听见了他的愿望,忽而有一天,一个衣着体面的中年男子找到他,自称是城中某大户人家三房的管家,说来与他做笔买卖。

原是三房的小少爷害了重病,无法出席最得势的大房大爷的生辰宴。这个小少爷是个纨绔,整日都野在外面吃喝玩乐,学业荒废,很不争气,因此不招族人喜欢,若因病推脱,旁人不会体谅,只会觉得他故意不赏脸。而巧就巧在这乞儿年龄与身量都与小少爷相仿,甚至连相貌也有几分像,再加上小少爷平时很少在家中露脸,除了父母管家,其余人只大概知道他是个什么模样,只要将这乞儿稍作装扮,便能瞒天过海。

若乞儿同意演这一场,可得黄金百两。

黄金百两,足够他这辈子衣食无忧了。乞儿平时连饭都吃不饱,这等美差当前,哪有不同意的道理。

晚宴当天,他终于穿上了梦寐以求的华美衣裳,钱袋也如真正的少爷一般鼓鼓囊囊,而他什么也不必做,只需要献个礼,露个面,听几句嘲讽,遭些白眼,最后挑个无人的角落吃一场,就有唾手可得的富贵荣华。

可他不知道的是,富贵荣华,也得他有命享。

他被一剑穿心的时候才迟迟地意识到,没有苍天开眼,也没有无端掉下的馅饼,他只是小少爷买回来的一个替死鬼,仅此而已。否则以他这孑然一身,凭什么觉得自己值黄金百两呢,凭他力大无穷,敢与狼犬相斗么?

百两黄金买他贱命一条,倒还高看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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